相关问答
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 以损害的程度不同可分为一般的精神损害和严重的精神损害。中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侵权致人一般精神损害,受...
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 以损害的程度不同可分为一般的精神损害和严重的精神损害。中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侵权致人一般精神损害,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精神赔偿也叫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自然人的下列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性人格权。即俗称的人身伤害,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精神性人格权。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性自主权(即贞操权,也就是俗称的性骚扰)。 ——一般人格权。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对于在目前立法中尚未得到确认的具体人格权,可依据一般人格权请求保护。 ——身份权。具体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人身权的延伸保护。即对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隐私、荣誉等人格利益,以及其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死者的近亲属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严重精神损害的后果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在随后的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造成严重后果成为执行本条款的焦点。什么样的具体损害只适用于消除受害者的影响,恢复名誉,道歉;什么样的具体损害适合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特别是在外界因素导致公民心理疾病日益增多的社会背景下,确认一些孤立的精神损害并严重判断是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精神权益的关键环节。综合最高法院有关领导的阐述和审判经验,应当从全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1。国家侵犯他人物质人格权利的,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因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造成的严重后果:(一)国家侵权侵害他人生命权造成他人死亡的;(二)国家侵权侵害他人健康权。身体权致人残疾已达到残疾评估水平,或者虽未达到残疾评估水平,但造成受害人永久性伤痕,严重影响其工作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因国家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已成严重后果。二、国家侵犯他人精神人格权利,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因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已造成严重后果:(一)造成受害人自杀.自伤;(二)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的;(三)严重影响受害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四)在公共场所公开侮辱.诽谤.贬损.丑化受害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公开披露受害人的隐私,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下降的;(五)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近亲属关系破裂.恶化的;(六)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如祖传遗物.荣誉证书.功勋章等,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损害无法修复的;(七)非法肢解尸体,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非法利用.损害死者遗体(遗骨),或者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导致其近亲属社会评价下降,受到社会歧视或者不公平待遇的;八、其他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7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958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