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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店面拆迁补偿多久会到

2021-12-16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一般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是要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约定的,一般只要你原来的房子拆除之后就可以支付的。搬迁补偿款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一种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在土地征用后,为了解决以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搬迁补偿款自土地征用协议签订后,开放商在规定期限内发放给土地所有人。若是土地征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搬迁补偿款还未到位,那么土地所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开放商。若是搬迁补偿协议中有关于搬迁款拖延违约的相关明确规定,那么就按照协议上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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