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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 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国务院《机动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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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未支付医疗费用,家属无法承担受害者医疗费用的,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发生事故的;(三)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因此,伤者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受害者是否有上述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住院治疗剩余六万元,所在单位要求你们个人承担,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单位要求在评残赔偿所得中扣除,这是不合理的。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规定,单位只能同你们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单位要执意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就行诉讼。
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般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大约十几项的费用。根据您的情况,一定要承担的费用有医疗费,其他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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