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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七十五日后生效,二审判决六十日后生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扩展...
公告送达,一审判决七十五日后生效,二审判决六十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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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日,从接到刑事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解释】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发布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公告和作出判决有关事项的规定。 1.受理和公告。人民法院接到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后,经过审查,认为手续完备,证明无误,应当受理并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应在人民法院的公告栏内张贴,也应当在适当的报纸、刊物等处刊登。公告期限:宣告失踪的案件期满时间是三个月;宣告死亡案件的公告期满时间是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2.判决。公告期间届满后,如果下落不明人仍然没有消息,人民法院方可作出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在公告期间,如果下落不明人重新出现或者有确实消息证明其已有下落,或生或死,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裁定终结审理。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和裁定终结审理,都是终审裁判,不得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不必先经宣告失踪的程序,只要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而有有关机关证明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书面证明,经公告一年或者三个月期满后,法院即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案件,死亡宣告发生效力的时间,应为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最多一个月,延期审理是指在开庭时当事人有某种正当理由申请的延期审理,具体的时间是由法院自主决定的,法院会有审判障碍消除之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开庭的,至于多久,得由法院决定,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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