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下就是模板希望对您有帮助!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2、…… 3、…… 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源: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 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此致××××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年××月××日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制度。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属本案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 (3)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全部或者部分错误; (4)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1,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认为调解书内容损害其权利的,或者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2,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