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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计算减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扣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扣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扣刑...
1、羁押不是刑事拘留,两者是不一样的。 2、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而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 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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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羁押不是刑事拘留,两者是不一样的。 2、羁押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而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 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被拘留期间无工资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公司涉嫌犯罪,员工被拘留,也涉嫌犯罪。根据劳动部的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暂时停止执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和报酬制人身自由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暂停损失,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审查、拘留、逮捕的,用人单位可以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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