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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离职后一般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在职职工具有按规定生育子女等情形,且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年限的,才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和领取生...
女职工生育保险清算条件:1、使用者为员工支付一定时间的社会保险各地政策不同,北京市要求连续支付社会保险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支付社会保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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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或者断交的,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2、一年内生育的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的。但是生育保险不要求必须在在同一个单位缴纳。 3、生育险的报销分两个部分,一是医疗报销,比如检查费用、生产费用等,都可以通过生育险来报销。二是生育津贴,是补贴员工在产假期间的薪资。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为您购买了生育保险,您可以享受到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54—56条规定如下: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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