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
现在临时身份证不支持异地办理。目前,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仅限于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损坏和丢失的,申请临时身份证的,仍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证件办理:持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同时出具下列相关证明材料之一的,可以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窗口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1)《省居住证》;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实际居住在本地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2.证件领取: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不能上缴旧证的,写出书面说明存档)。如申领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丢失的,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并签字确认。
目前还不可以,2017年7月以后可以,因为目前异地办理身份证还处于试点中。2015年2月,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如果两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就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否则,就要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