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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
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限。在限制债权申报期间,有必要及时、顺利地进行破产程序。由于,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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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新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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