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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双方的关系如何,对方的威胁行为,都涉嫌违法。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1】不知你是在哪里?【2】你可以向法庭提供丈夫恐吓你的证据。法院会对你丈夫进行教育;你可以要求法庭对你丈夫出个裁定书,在法院没有出对婚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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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不打算离婚,则你只有想办法去挽回感情和维系婚姻了。若你们打算离婚,则你丈夫的行为属于法定解除婚姻的理由,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以此主张损害赔偿。但是你一定要注意收集对方婚外情和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相关法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现实中,这种事情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如果他严重骚扰你,你可以报警,不过一般情况下警察也就是批评教育一下、规劝几句而已,除非造成严重后果。你可以请他的父母或亲朋好友规劝他,或者请居委会等调解。如果没有效果,必要时你还是换个城市生活吧。在家庭纠纷中,最忌讳的就是藕断丝连,你彻底果决的放手,让他彻底死心,也许会好些。当然,以你所说,对方比较偏激,你也要防范他因为你彻底断绝关系而走上极端。法律上对这种情况也无特别有效的规定。日常生活中要多运用智慧来保护自己。
律师您好,我是一位来自北方农村的打工一员现在深圳来深已有七个年头,这期间我结识了一位已婚女子(我也已结婚)我们从相识,相处,相互了解有了很深的感情,她为了我已经和她老公离婚。其实我们双方的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的没有感情可谈结婚后没有共同语言生活很不愉快,我结婚时坚决不同意家人就以绝食要挟为了家人我只好勉强接受,现在已有了孩子但现在我找到了真正属于我的幸福,我再不愿为了顾虑他人而自己却一生闷闷不乐的生活在没有感情坟墓的婚姻中。于是我提出离婚但她坚决不离但我决心一定离不离我都不会再和她生活在一起,就此想咨询律师是否依法律的途经能否离掉婚,该如何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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