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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一般是指集资诈骗罪。司法实践中,高收入、高回报表明,向集资者承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
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罚,在积极配合相关司法机关的情形下,一般不会判刑,在此提醒大家远离非法集资,在巨大的金钱诱惑面前理性应对,不要造成人财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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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由此可见,非法集资获得的利息可以折扣本金。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项还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集资参与者收回本金或获得回报后重复投资的金额不予扣除,但可视为量刑情节。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由此可见,筹集不正当资金的利息可以折扣本金。非法集资是指公司或个人未按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证明书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约定在一定期间内用货币、实物和其他方式向出资者回报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项也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集资参与人收回本金或者获得回报后又重复投资的数额不予扣除,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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