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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让买方需提供的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二手房产权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评估报告、网上签约合同、资金监管证明、完税...
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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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销售转让的基本程序是:签订销售合同、交付、纳税、纳税转让、领取证书。不同地区有时有不同的程序,例如,可以在交付前纳税。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买方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商品房由买方自结算之日起30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手续。
办理户口需要提供以下内容 ①新、原户籍证明资料; ②电电地址所有权证明资料; ③需要更多收费信息时,还需要提供新账户开户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银行存折和银行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 ④所需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客户验证与原件一致签字的复印件,非个人用户应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一)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三)立契过户。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四)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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