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和男女双方当初离婚的方式有关系: 1、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
未成年子女不能单独迁移户口,只能在监护人(家长等)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需要交验的证件(证明)、资料及相关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否要迁移户口,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包括,但不限于): 1、当事人应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2、当事人是城镇户口的,在投靠方是”农业“户口的前提下,迁移户口是不会改变当事人的户籍性质的,迁入后也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没有必要迁移); 3、在投靠方是大城市户口,并且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较高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在义务教育的阶段,城市户口的师力量相对于城镇户口,会有优势;(1)当事人户口迁入大城市后,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享受该城市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可以迁移);(2)当事人可以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退休待遇、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社保中的失业保险时,都可以享受户口所在地的待遇(可以迁移户口)。 4,目前我国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了。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4,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5,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区域调整,是当地政府的职责和权力,民政局作为政府部门,没有权力进行区域的调整。只是随着区域的调整,民政部门将职责延伸或者终止对该调整的区域。户口转移,是公安部门行使户籍登记和管理职责,与民政局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是政府调整了某区域,居民的户口也还是在当地,只不过是区域名称的改变,户口不会直接迁移。
目前来说,升学是否迁移户口都是可以的: 1、升学必须迁移户口,属于阶段性的政策,当时各学校是为了配合“加快城市化建设”; 2、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如户口所在地的发展前景、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户籍准入政策等方面),选择户口是否随迁至就读的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5人已浏览
657人已浏览
79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