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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和产权有很大区别.产权是财产所有权的简称,表明财产的法律归属.有了产权,就可以依法使用支配处置这些财产,并取得相应的利益.就房地产...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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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书有什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主要有下列规定:1、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统一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印制。2、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入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的,房产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新建房屋;房产权属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转让、判决等);房产权利人更改法定名称或者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添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权等);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4、各直辖市、市、县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5、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经过特殊批准的除外),其他市、县可陆续启用,最晚延期至1998年7月1日,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在启用全国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之日,同时停止发放旧的房屋权属证书。6、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
1、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2、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3、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不一一列举。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知识产权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来看,知识产权法仍然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殊法律。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而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在现代社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得到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和私人属性界限,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建立,并随着科技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化和创新。目前,世界经济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相应地,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垄断市场的手段,因此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基础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末,许多国家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一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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