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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普通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这是公司清算中的首要环节,依法成立的清算组才能执行清算事务。 第一、成立清算组及准备工作 这一环...
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1。清算公司财产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开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审计公司财产,评估公司财产。清算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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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成立清算组; 三、通知债权人;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清算计划,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六、清算分配; 7、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清算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公司,其债权债务已全部由合并或者分立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不需要进行清算外,公司解散均必须依法清算,故可以说,清算是公司终止的必经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的规定,可知,公司清算结束,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方可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之后,公司才宣告终止,法人人格消灭。那么,对于像该案中大地鞋业公司这样未经清算就注销公司的行为,由于公司法人人格已归于消灭,亦不再具备参与诉讼的民事主体资格,故债权人无权再以该已被注销的公司为被申请人要求其进行清算。
一、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1、清理公司财产 2、通知和公告 3、债权申报 4、制定清算方案 5、实施清算方案 6、清算终结,注销公司 二、根据《公司法》第180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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