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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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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两次,法院已经给俩人一个感情缓和期,但仍起诉离婚,说明俩人感情无法恢复,这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
结成夫妻后,一方有外遇的,是对配偶的背叛和不忠,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出轨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还可以单方面去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单方面起诉离婚后,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以下准予离婚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视情况而定。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决。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双方经调解,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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