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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
要根据当地出台的土地征收政策是否要求户籍必须是本地,如果是要求户籍必须在本地,那么您就不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只能根据您房户的价值享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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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当地出台的土地征收政策是否要求户籍必须是本地,如果是要求户籍必须在本地,那么您就不能享受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只能根据您房户的价值享受房屋拆迁补偿,如果是不要求户籍所在地的,那么您在房屋拆迁补偿之外,可以要求土地征收补偿,根据土地的面积和使用权的剩余年限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不要求户籍,原有的拆迁协议就有效,如果要求户籍,那么拆迁协议需要重新签订。
我是重庆去年(2006年)的本科毕业生,签了在成都太升南路的一家私营公司,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到公司报到就与该公司解约了。不过当时学校已经把我的户口给迁出了,给了我一张重庆迁往成都的“户口迁移证明”,而不幸的是“户口迁移证”又被我弄丢了!现在我想在重庆这边把我的户口转回原籍,不过重庆这边不给予办理,理由是我的户口已经不在重庆学校这边的派出所了,而我手上又没有那张重庆迁往成都的“户口迁移证作”作为没有入户成都的凭证。事实上我的的确确又没有入户成都,于是需要成都太升路派出所给我出个未入户证明。上个星期我托朋友拿着我在重庆派出所开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到成都太升路派出所办理该“未入户证明”,不过他们不给予办理,要让我的原单位出个″档案未接收″的证明。然而我原单位(四川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私营企业,没有接收档案的权力。于是到成都市人才市场,但是他们也不给我出“档案未接收证明”。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在成都的派出所出此“档案未入户证明”好让我的户口转回原籍?这其中还有其它什么程序没有? 1、“户口迁移证”你先作遗失登报;2、之后拿登报遗失证明要求原派出所补办;3、但之前要去与原派出所协商
是的。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一般来说,户籍地和户口地是同一个地方。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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