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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向法院起诉没有前置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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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医疗事故调解一般需要以下步骤: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可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和组织调查;4、根据鉴定结果,作出行政决定和赔偿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实、具体请求和理由。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1、医疗事故鉴定。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2、鉴定材料包括哪些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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