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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只要证明相关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而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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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后,招标人不得废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和电话号码。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标的情况是常常发生的,如何处理产生的废标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指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标,淘汰出局,更不可能作为中标候选人。开标时是否不确定废标,应该是评标过程时由专家评审来决定。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招标评标委员会不再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排除,有效投标少于三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所有投标都可以否决。需要废标的情况是: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取消采购任务。招标项目废标后,买方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原因。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订立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违约方应当支付给向对方的赔偿额还应当包括对方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可得利益损失。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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