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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便车致伤车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视情况而定。 1、无偿运输合同成立后,无偿搭乘人虽然无需支付运输费用,但机动车保有人仍须负有安全运输乘客到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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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搭便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按以下规则处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首先,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客作为受害者,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这种赔偿应由法院考虑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赔偿金额,一般在受害者损失金额的1/2、而且受害者的损失仅限于直接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和间接损失。其次,如果事故是由同意乘客的故意造成的,应免除驾驶员和车主的赔偿责任。如果同意乘客的过失是重大过失或一般过失,与驾驶员的过失有同等原因,则应按过失相列的原则处理。按照过错和原因的比例分担损失。
应区分责任双方是主体是什么性质,如果双方均是机动车,刚根据双方过错各自承担;如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如果有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那就机动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免费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如果是他方机动车过错导致的,由他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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