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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证办理,需要本人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进行办理。居住证办理条件:1、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
1、或簿;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3、本人近期相片;4、《流动人口》(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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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暂)住证需要的资料及程序,当事人可以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办理,具体如下:《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相关材料。
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上述2、 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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