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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
机动车交强险是赔偿车上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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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保险申请保险索赔涉及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首先联系120急救电话(人身伤亡),打110警察电话,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通报,与保险公司合作调查现场,可以根据情况向保险公司索取急救费保险公司从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通知所需赔偿相关证明书和资料的收到证明书和资料之日起5天内,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通知被保险人的结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书面说明理由的保险责任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费的协议后10天内支付保险费。
交强险可以用来赔付对电动车造成的财产损失,但最高理赔限额不得超过2000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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