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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即申请再审,再审的案件是否需要开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去决定。民事申诉类案件,只有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人...
法院审查刑事申诉是否要开庭要看情况。对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应当开庭审理;而其他案件,经询问各诉讼参与人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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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申诉、控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在具体实际中,涉及医疗事故、人身伤害类型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受害人的伤病状况、费用多少、后果大小等产生异议,互不认可,还有对某些案件关键性证据的有效性上,也可能存疑,这种情况下,要取得让当事人双方均认可的结果只有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那么,司法鉴定是开庭申请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仔细研读前后两个法条会发现,虽然两个法条的有关措辞比较相近,但前一个法条中表述的“应当”,在后一个法条中表述成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因此,虽然两个法条最关键之处仅有两字之差,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后一法条为准。“应当”常用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允许适用主体以个人意志变更和排除适用,而“可以”常用于任意性法律规范,给予了适用主体一定自行选择的余地。按此理解,根据后一法条,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也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但是否允许,该法条的后一部分,赋予了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即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综上所述,关于司法鉴定是开庭申请吗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严格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举证期满后、包括开庭阶段提出,当然申请是否批准由法院来最终决定,当法官判断鉴定与案情无关时,就会不予批准。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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