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兼并,指的是由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劣势企业的经济现象。 2、企业破产,也称企业倒闭,指的是对那些长期...
1、子企业虽受母企业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 所谓合伙经营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还有非居民企业企业。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控股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企业+B企业,即是说合并双方,只是A取得了B的控制权,A能够对B的生产经营作出决策,但B仍然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 2.吸收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企业,即A取得了B的全部净资产,并将B的资产、负债全部并入自己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B企业法人资格消失。 3.新设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C企业,即使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取消,重新注册建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4人已浏览
1,775人已浏览
63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