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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品房买卖市场的火爆,全国各地的房产局相关部门都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看进一步的管辖约束,禁止一些违法的交易,对网上签约、备案等流程作出更加严...
开发商不备案房管部门管。 可以去房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消费者协会履行的公益性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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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房管部门不能有效的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按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买房人,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开发商确实有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首先可以采取民事协商的办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便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
看各地房管局规定。 这一类属烂尾楼。如广州有规定,这类房只要公布了是可解决的烂尾楼,那个人只要持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及交款的收据等资料,就可以去房管局申请过户出房产证。 如当地还没相关规定,那只能等相当规定出了才能出证。 你可以联合有相同情况的人,到当地公安局及房管局反映情况,这样可以加快解决的速度。如果能让当地电视媒体曝光下,效果会更好。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印制的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一般约定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以便办理商品房的《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若逾期,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房屋产权证由开发商代办或买受人自行办理,由双方自行约定。关于买受人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问题,由于商品房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在开发时在买受人名下,商品房出售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应归属小区的业主(若有未出售部分,业主为开发商),所以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后,还有权取得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证》必须由开发商统一申请办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商品房所在宗地为出让性质的房屋,已取得相应《房屋权证》,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拟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已取得相应《房屋权证》;三、房产所在的宗地已办理宗地的竣工换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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