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资格可以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继承人按照《民法典》相关法律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继承人继承后变更公司章程。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
当自然人股东已经死亡时,基于股权的权利属性中事实上已经剔除了其作为公司股东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参与公司运行管理的权利,但是却仍然享有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具有人合性质的法人团体,股东资格的取得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即公司的承认或认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是与股东所拥有的股权相对应的财产权益。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同意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确认死亡股东继承人的股东资格,否则不予确认。
1、如果股份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死亡,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在两个以上,公司应当申请解散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的投资比例继承。2、公司股东超过两个的,应当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照下列程序继承股权:(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权利的规定,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转让死亡股东的股权。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若不购买转让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2)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3)修改公司章程。(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完成股权继承程序。
股东去世后股权按股东的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因股东去世后公司股东人数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