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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底薪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大部分按照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创造的价值等等计算。例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
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至少是三金 2、一般是五险一金,这是由单位集体办的,个人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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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工伤是赔偿64个月工资。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首先,工资4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
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8-9万元左右赔偿金)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元×4个月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3.8元×5个月(单位支付)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4583.8元×80%×住院月数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凭发票) 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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