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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参照如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毕业两年后,未实现就业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在...
你父亲的福利房是否是公有住房,如果没有买产权则不属于遗产不产生继承问题。 另你父亲再婚如果超过五年,你继母有权承租该房。最好的办法是不让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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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房是你母亲个人所有,可以全部办理住房产权继承,如果是你母亲婚姻期间取得,这个属于你爹妈共有住房,你母亲只有一半产权,另一半是你爹合法所有,这样情况只能继承一半产权,属于你母亲那一半产权,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有你母亲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取得公证书,你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过户。
1、两者无关的: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房子出让后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的,新生儿的户口不能再申报到该房产所在地; 2、如属迁入户口的,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同意接收;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以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为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房子买下产权应该是94年之前,房子归你们四个人所有,各占四分之一。 2、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立遗嘱的,那么三个姐姐也是有份额的;当然由于你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3、如果你要房子,他们要钱,房子就归你,对于折价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产评估公司对房子进行评估再折价补偿。初步判断,你对她们的补偿是足够了。 4、迁户口是不可诉的,所以不会强制迁出。 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由她们三人起诉,你应诉就是,对你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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