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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2、注销国、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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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分公司注销流程: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3、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4、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分公司注销所需材料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相关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分公司成立至今的记账凭证、开业至今的财务报表等等材料; 3、其他材料,如注销会决议等。 《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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