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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到: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同时,也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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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可以转让。转让的条件是: 1、公司股东之间转让的,互相协商一致即可; 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获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就视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未上市股权可以溢价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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