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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员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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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及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其它家庭成员户口迁入本市1年以上;(二)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低收入家庭1年以上;(三)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或现住房已被危房鉴定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四)经社区、街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审核合格,并按照规定时间公示的;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伊宁市廉租住房申请书》,如实填报家庭基本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一)家庭基本情况包括: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赡养、抚养、扶养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职业及收入情况;3、申请人家庭现住房性质、位置、面积状况等;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烈属、残疾、孤老等特殊情况的说明。(二)提供的材料包括:1、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婚姻证明(未婚需提供单身证明);5、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委托书;6、户主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三)资格确认1、无房户认定(1)已婚无住房与父母同住或借住亲友房屋;(2)租住私房或公房;2、不予确认的情形(1)实施拆迁后实行货币补偿而未购买房屋的不予确认为无房户;(2)将房屋转让、出租和有离婚析产,造成无处居住的,不予确认为无房户。3、户的计算(1)以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为准,一簿一户;(2)已婚而户口未迁出且无住房的,按分户对待;(3)无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单身家庭(离异三年以上、子女满足大龄青年条件),按一人一户计算。
目前,针对四种情况开具此证明: 一是办理户口用,需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二是公积金贷款用,需到公积金处开具联系单,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 三是计生用,需街道工作人员带上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四是银行贷款用,需银行经办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明; 如到外地购房者,需户口所在地的无房屋登记记录,还应带上购房合同。
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产权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一个档案就可以证明了,查询方法如下:产权人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自助查档机查询;把身份证放在查档机感应区;选择查询名下房屋信息;查出来有房子信息那么就是已经备案了,反之就没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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