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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你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
因为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现在的单位应当为员工参保。因为在入职新单位前,原单位已为员工办理了账户转出手续,对于现在单位参保并不存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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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医疗保险分以下两种情形: 1、辞职后马上入职新单位,可将医保关系全部转移到新单位; 2、辞职后没有马上入职新单位,但又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工伤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办法办理。 知识延伸: 职工工伤复发可以享受的待遇 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鉴定委员会确定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可以找个社保代理公司交职工医保,需全额承担单位和自己所交部分 2、自由职业、城镇居民身份缴费不同,享受的报销比例和金额都不同 3、按城镇居民交的话,交的钱少了,报销比例也会降低,每年累计报销总额也会降低的 4、城镇居民的目前没强调必须一起。职工的话,必须一起 建议,看看累计缴费限,离15年养老,20年医保差多少年,差的多的话,就按城镇,差几年话,找家中介交着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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