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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不能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逮捕不是行政行为,是刑法管辖范围内的,都执行逮捕了,就不是行政处理了,等检察院起诉等着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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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终上一般是五个月之内。
一、逮捕之后的羁押,通常在二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但因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可能被羁押的期限为28个月加6天。二、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 1、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每次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每次1个半月。 3、一审(法院)6个月。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两次,每次1个月。二审(法院)4个月(其中二审开庭的,检察院阅卷时间一个月不计入审理期限)。 4、死刑复核(法院),无限期。综合以上,一个普通刑事案件(不包括死刑复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可能被羁押的期限为28个月加6天。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者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有权使用相应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执行逮捕是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任何人不得阻挠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抓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是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通知;如果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则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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