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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 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房职工自住租房;(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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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1。身份证明(一)缴存的员工自行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二)代为办理:代理人为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代理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是单位经理的,提供经理身份证和员工身份证的原件必须在网上办理:只支持缴存的员工自行办理,拍照上传身份证原件正反面。2、退休证明(一)本市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或县级以上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均需原件网上办理:拍照上传上述资料原件。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代理.非缴存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代理的提供;本人办理.配偶或直系血亲代理的,提取资金转回单位。柜台处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表。网上逐页盖章:无需提供4。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名卡本人办理。配偶或直系血亲代理提供,柜台办理:(1)必须带卡到柜台刷卡;(2)无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名卡的,应提供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的一级银行储蓄卡(仅限建设银行卡和中国银行卡);或者我的社保卡(仅限四川省省级卡和成都市级卡)。加盖公章在线处理:无需拍照上传,系统在员工登录时自动判断处理条件:1。总体条件:1。正式办理退休手续;2、员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应当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3、可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1楼63-69号窗口及2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都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号,二楼电话:028-8435074城西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3楼。电话:028-64064608龙泉管理部地址:龙泉驿区北京路155号电话:028-84854180青白江管理部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电话:028-83611321新都管理部地址:新都区于颖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4楼电话:028-83995136温江管理部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电话:028-82728061双流管理部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银河路四段100号电话:028-8581585简阳管理部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电话:028-27028993都江堰管理部地址:都江堰彩虹大道南段15号2楼电话:028-87630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电话:028-823137123彭州管理部地址:彭州市天鹏镇新康路11133号电话:028-8887879897号金堂管理部地址
成都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 ①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②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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