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实用新型按照产品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机械产品,由不同形状、结构的部件按照各式各样的连接方式组合而成,能够实现一定的功能。 另一种是模...
实用新型按照产品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机械产品,由不同形状、结构的部件按照各式各样的连接方式组合而成,能够实现一定的功能。 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又称为小发明或结构专利,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5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1,32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