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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的...
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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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未经公证,但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有效的。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的相应窗口去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1-2个工作日); 9、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不符合条件,退回,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1-2个工作日),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1、借款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对该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 3、所以,以房屋设定抵押的,需要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的,房屋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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