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投诉人可以在知道投诉或者应当知道投诉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
可以,投诉人可以在知道投诉情况或者应当知道投诉情况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招标投标法》第65条规定,如果投标人和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如在中标公示期间有单位投诉或者质疑,中标通知书停止发放。一般来说投诉人在看到公示之后的投诉时间,接受投诉部门的回复时间,投诉人是否接受回复的认可时间,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来说投诉事件没有完全处理完,就会一直耽误下去。你可以做的就是配合处理投诉的部门提供线索处理投诉,或者在需要你回复的时候负责搜集与之有关的证据。并不能在此期间转而起诉采购方或者投诉人。
招标人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终止招标。招标人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公告的最短公示期不得少于五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招标人应当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最短不得少于5天,但我国招标法对招标公告的具体公示时间没有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8人已浏览
2,458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2,7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