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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国家税务局网站可在网页上搜索【国家税务局】。二,进入【国税局网站后】将鼠标指针放于【办税服务】页面弹出具体事务处理点击【涉税查询】。...
首先在网上找到其官方网站,点击进去。在办税服务区找到涉税查询并点击。接着在其它查询中找到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点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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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第一种查询方法是居民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登录当地的地方税务网站,然后在网站中找到一个关于税务处理的小窗口。点击窗口进入后,他们可以登录自己的个人账户。如果没有账户,他们可以立即注册一个,然后完善相关信息,并在页面上找到一个关于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小窗口,然后自己查询。各个地区地方税务网站的页面设置各有不同,查询者需要自己寻找到关于税务办理方面窗口,进行业务查询。第二种方法是通过现在流行的支付应用程序自己查询,如果没有支付宝应用程序的用户,可以在自己的手机应用程序店下载。在支付宝APP的界面中,打开“更多”选项,进入更多选项后,在便民生活应用下面找到“城市服务”,然后又在城市服务一栏中继续找到政务那一栏,政务栏里会有一个“个人所得税查询”的选项,点进去后再核实信息就可以自己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只要资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由纳税人选择当月1日生效或次月1日生效。一般纳税人登记资料及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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