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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生育一胎而且又符合生育政策的,从孩子出生之日起,夫妇双方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如果在农村,60周岁老人,只生育2个女孩或只有一个男...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依法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拒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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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为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别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计生行政执法内容。一是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对破坏计划生育行为和违反有关计生管理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计生行政执法主体。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主体都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我市根据计划生育的实际情况,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委托给乡(镇)进行征收,乡(镇)作为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征收。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社会抚养费和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计生委〔2002〕98号)的规定,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告知、审批、送达等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文书齐全、程序法定、依据充分。统一按照省计生委规定的样式制定执法文书,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征收、处罚票据,且实行收缴分离制度。 四、严格使用自由裁量权。各乡镇的人均收入不同,但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以全市人均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的,所以对人均收入高的乡镇,以征收的高倍标准进行计算,对人均收入低的乡镇,以征收的低倍进行计算。对富人、名人,其个人收入超出人均收入的,还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五、实行申请强制执行流程管理制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权,有义务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夫妻双方在实施计划生育方面都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倡导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还应当实施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确保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合适的避孕措施。避孕手术的实施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条育龄夫妇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第二十一条实施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或者社会保险予以保障。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第二十一条实施计划生育的育的育龄夫妇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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