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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擅自处理共同财产属于效力待定,可以请求撤销。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
诉讼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夫妻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财产分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有效;离婚登记手续尚未办理的,一方反悔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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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诉讼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对于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的目的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协议可视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缺乏前提基础而不再具有约束力。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对某一事项进行公证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110ask.com的专业律师。
离婚前擅自处理共同财产一般无效。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房地产登记,合法取得房地产所有权。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内容不违法法律规定,那婚前的房产分割,写在离婚协议上是有效的。 2、但是问题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上对财产的处理,那只发生合同的效力,并不发生物权的效力。如果真的要分割,建议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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