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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 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
1、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只要撤诉,就要交一半诉讼费2、至于是否合理,那不是考虑的范围,毕竟,法律制定出来了就要执行,恶法亦法,否则,任何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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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还款日期过了2年多,借条2年诉讼权仍然可以起诉。 2、假如对方没有说已经超过2年,也就是被告没有向法院主张你的起诉已经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院不会主动来审查你的起诉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胜诉的。 3、如果经法院合法传唤,对方拒不到庭应诉,开庭不来的,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缺席审理,并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1、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只退50%,并不是所有诉讼费都退50%2、《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5条规定,调解结案的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可见,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那么案件受理费只交纳50%,如果已经全额交纳的,应当退50%。但请注意,这里规定的只是案件受理费只收50%,而不是诉讼费只收50%。3、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诉讼费包括三项,分别是: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因此,在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情况下,已经发生的申请费以及证人等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是不退的,即仍然要全额交纳。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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