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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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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原则: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始终;自愿、合法基础上进行调解;不成要及时判决;调解一般应当双方自愿同意。 1、调解内容不受诉讼请求限制,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应予准许。但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3、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4、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5、自愿的话还可以把法院对未调解部分的处理写入调解书。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的,人民法院的处理意见是调解协议的一部分内容,制作调解书并记入调解书。 6、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并将决定记入调解书。 7、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诉前离婚协议一方反悔,双方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和债务处理协议无效。
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离婚协议最主要解决三大问题,第一,是否离婚,第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第三,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把以上三大问题解决了,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好,方可进行协议离婚,当然,离婚协议书由于是涉及当事人一辈子重大的利益,因此,我比较建议委托律师代写,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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