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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是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的效力,二是内部效力,即连带债务人之间产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个债务...
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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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没钱还款可以由其他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由其他连带债务人按比例分担。
共同责任分为可明确的按份共同,和不可明确责任比例的共同责任,且用"连带共同责任"这词. 在按份共同责任中,各债务人应按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连带共同责任中,各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即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 债务人在承担全部债务后,扣除自己应承担比例部分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连带共同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共同点是:各债务人都应就全部债务向债权人承担给付义务. 不同点是:连带共同责任在给付后,应扣除自己应承担部分比例后,向其他债务人进行追索;而连带责任人在承担给付义务后,是否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索,应依据各债务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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