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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
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尤其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车辆能否提回、何时提回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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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注: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35天(注:3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会扣留车辆,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取回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3、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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