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在一直同居时已经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法律上承认事实婚姻,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在当地的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离婚手...
属于同居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们都知道结婚是需要登记办理结婚证的,这样在法律上才是合法的受保护的夫妻关系,可是有的人可能以为我们共同生活住在一起就是事实夫妻,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现在我国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只属于同居的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分开了,关于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去分配?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其实没有结婚证是不存在离婚的情况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以上内容也对财产和孩子的分配简单做了介绍,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判决分割情况,建议还是要领取结婚证的,起码是对婚姻的一种保障,也是从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关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一般一人一个孩子,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