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继承手续。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遗产。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有死亡的继承人后代子女作为代为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死亡的继承人是再婚,其继子女如死亡继承人形成事实抚养或赡养关系,继子女和死者亲生子女就一起平分继承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