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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
1、谁的房屋?为什么只由母亲一人继承?房子已经过户到母亲名下?2、如果房子已经过户给母亲、儿子同意的,现在拆除,只要母亲签字同意就行,儿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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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已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能分遗产。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或其他的情况下为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在你父亲去世的时候遗产应该由你母亲,你,你兄弟来共同继承,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需特殊照顾或尽主要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所以说,在一开始继承的时候,你就应当继承你父亲财产。 当然,你母亲的财产可以遗嘱指定一个或数个法定继承人继承。
既然已经公正就说明共有财产(商品房)的所有权关系就是儿子4/5,父亲1/5,父亲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已经对折价部分进行了处分,所以女儿最多只能继承1/5部分。但是如果母亲先去世则1/5就要先分2份,母亲的遗产:1/5x1/2=1/10,然后父亲、儿子、女儿各得十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三十分之一。这时候父亲只有十分之一的份额了。 此案还有另外一个结果:女儿提出父亲的代理权无效,因为折价款应该算是父母的共有财产,处分必须得到母亲的同意,如果有证据证明母亲没有授权则处分无效。所以,儿子和女儿对折价款都有继承权。当然,排除赠与因素。
1、阿姨没领结婚证,不能分配父亲的遗产。 2、你妹妹还小,你母亲有抚养你妹妹的义务。 3、你父亲属于工作期间的伤亡,应该按照工伤来处理。有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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