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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6万元,即涉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起点为6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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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这里的金额应该累计计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范围,即非法占有金额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应当提起诉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地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执行的金额标准。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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