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给了抚养费用,按照合肥的标准,应该给多少? 答:按对方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 2.孩子的探视时间上法律有没有明文限定(孩子今年4周岁)? 答:目前没有规定。 3.如果给了抚养费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每月给予费用支出情况? 答:可以的。 4.抚养费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储蓄的形式给孩子吗(以孩子的名义购买)? 答:不可以的。
您的问题属于抚养权纠纷,类似案件我们经常办理,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有财务证明能够说明一方的经济条件不错,但不一定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争取小孩抚养权需要综合衡量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只是其中一项要求。除了经济条件外还要收集其他对争取小孩抚养权有利的事实和证据。抚养权纠纷较为复杂繁琐,有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如果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