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
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的理由导致超过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不公正的行为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可延长。 不少人由于对行政复议期限不太了解而吃亏,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对行政复议受理期限问题作介绍: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内向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申诉的,信访、原行政机关等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未及时告知而耽误申诉人的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视为因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复议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权、行政复议机关以及法定复议申请期限,致使当事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其申请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复议申请权、复议机关以及法定申请期限时开始计算。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没有明确的行政复议中止期限。中止行政复议是指复议机关根据法定原因暂时停止审查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制度。在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也无法撤销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暂停制度暂时中断行政复议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